那一夜,李哲睡得很浅。
身下是价值数十万的顶级床垫,柔软得像躺在云朵里,却远不如监狱那张硬板铺让他感到踏实。
任何一点细微的声响空调出风的声音、窗外偶尔路过的车声、甚至别墅本身木材或金属热胀冷缩的“咔哒”声都能让他瞬间惊醒,手本能地摸向腰间,那里却空空如也。
十年养成的警觉,早己刻进了骨子里。
天刚蒙蒙亮,雨己经停了。
他起身,在空旷的别墅里巡视。
每一个房间都装修精美,一尘不染,像是从未有人居住过的样板间。
他打开衣柜,里面挂满了崭新、价格不菲的西装和休闲服,尺码完全符合他的身材。
顾雄连这些细节都考虑到了,周到得让人心寒。
他在书房一个不起眼的抽屉底层,找到了一个密封的纸盒。
打开,里面是他入狱前的一些私人物品。
大多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,但其中一样,让他的目光凝固了。
那把勃朗宁手枪。
是他当年最信任的配枪,跟随他出生入死。
枪身依旧冰冷,泛着幽蓝的金属光泽,保养得极好,甚至连当年在一次火拼中留下的细微划痕都清晰可见。
旁边是两盒黄澄澄的子弹。
顾雄把这把枪还给了他。
这是什么意思?
是物归原主的信任?
还是一个提醒,提醒他别忘了自己是什么出身?
或者是一个考验,甚至是一个陷阱?
李哲拿起那把勃朗宁,沉甸甸的,熟悉的握感瞬间唤醒了肌肉深处的记忆。
他熟练地退出弹匣,检查枪膛,动作流畅得像从未间断过。
然后,他找出一块软布,坐在窗前,开始细细地擦拭这把老伙计。
窗外,城市开始苏醒。
阳光穿透云层,洒在湿漉漉的街道上,泛起粼粼金光。
对面街角那辆黑色轿车,依旧固执地守在那里。
他擦拭着枪身,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十年前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。
他蜷缩在街角,饥寒交迫,几乎快要冻僵。
是顾雄带着人路过,一件厚重的大衣披在他身上,一碗热汤递到他手里,那双当时还充满豪气和温度的眼睛看着他:“小子,跟我走,以后有我一口吃的,就饿不着你。”
从那一天起,他这条命,就是顾雄的。
为他打架,为他挡刀,为他处理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,最后,为他顶下滔天大罪,昂首走进监狱。
他从未后悔过。
江湖儿女,讲究的就是一个“义”字。
滴水之恩,涌泉相报。
知遇之情,以命相酬。
可是……他停下擦拭的动作,目光再次投向对面那辆监视他的车,又想起顾宸那冰冷的眼神,想起陈永仁坠亡的新闻。
十年过去了,世界变了,大哥变了。
当年的“义气”,还值几斤几两?
他重新开始擦拭勃朗宁,动作缓慢而坚定。
眼神却愈发冰冷、锐利。
大哥,你叫我出来混,迟早要还。
我用了十年自由,还你的恩情。
现在,我出来了。
该轮到有些人,欠债还钱了。
他将擦得锃亮的勃朗宁轻轻放在桌上,发出一声轻微的、却足以敲碎寂静的脆响。
新的战争,从这座华丽的囚笼,开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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